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星空中的第一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基于耳闻目睹的报告
127.在主的引导下,我被天使带到星空中的一个星球,在那里蒙允许看到这个星球本身,但没有与那里的居民交谈,只与来自该星球的灵人交谈。每个星球的所有居民或所有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都会变成灵人,并留在自己的星球附近。然而,我能从这些灵人那里搜集到有关他们星球及其居民状态的信息。因为当人们离开肉体时,他们会带走自己以前的一切生命和一切记忆。
被带到宇宙中的星球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灵被带到或转移到那里。灵通过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被引导,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就像通过空间旅行。生命状态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决定了人们的亲近程度,因为生命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将他们联结起来,而不一致或不同之处则将他们分开。由此明显可知灵里的旅行如何进行,人又如何接近遥远的地方,而本人仍留在原处。
不过,通过内在状态的变化将灵人带出自己的星球,并使这些变化逐渐发展,直至达到一个与他们被带往之人的状态相一致或类似的状态,这是唯有主才能做到的事。因为在往返的过程中,从头至尾必须有持续的指引和预见。这种事若发生在一个肉体仍在自然界,由此受制于空间的人身上,尤其需要主的帮助。那些陷入身体感官,并出于它们思考的人无法被引导相信,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原因在于,身体感官无法理解脱离空间的旅行。但那些出于其灵的感官思考,多少有点远离或退离身体感官的人能被引导相信并理解;因为内在思维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产生空间和时间的事物。因此,接下来有关星空中诸星球的内容是讲给这些人的,而非其他人,除非这其他人是那种能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死后,人仍保留他对世上一切事的记忆(AC 2476-2486)。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9543.“桌子要用杠来抬”表由此而牢固保持存在。这从“抬”和“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抬”是指存在和持续存在(参看9540节),因而也指牢固保持存在;“桌子”是指天上赐福或事物的容器(9527节)。这一切都是用来描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何从主接受良善的;因为“陈设饼”是指来自主的天上良善;摆有这些饼的“桌子”是指这良善的容器。不过,我未被允许详细描述每一个真实的细节,因为在主的属天国度,大多数事物超越人类的思维范畴,几乎超越住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灵的思维范畴。事实上,在主的属天国度,一切事物都建立在属于爱的良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属于信的真理基础上。此外,那里的人通过爱之良善彼此交流,而不像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那样通过信之真理交流(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主的属天国度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存在于这层天堂里面的事物是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这些事物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如众所周知的。因此,存在于该天堂中的事物通过代表它们的物体而呈现在下面的灵人眼前,他们通过这些代表能对存在于那里的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事物形成某种概念。这些事物在世上由柜子、施恩座、基路伯、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来代表;这些物体从视觉上呈现出属天国度里的一切事物。帐幕的居所和院子,以及那里的帘子和幔子,以同样的方式用来代表存在于主的属灵国度,也就是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的事物。
内 义
8642.出埃及记18:1-5.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叶忒罗,听见神为摩西和神的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华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的事。摩西的岳父叶忒罗便带着摩西的妻子西坡拉,就是摩西从前打发走的,又带着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名叫革舜,因为摩西说,我在异地作了寄居的;一个名叫以利以谢,因为我父亲的神是我的帮助,救我脱离法老的剑。摩西的岳父叶忒罗,带着摩西的儿子和他的妻子来到旷野摩西这里,就是摩西在神的山安营的地方。
“米甸祭司叶忒罗”表神性良善。“摩西的岳父”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良善的源头。“听见神为摩西和神的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表对为属于主的属灵国度之人所行那些事的觉知。“就是耶和华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的事”表他们被主从侵扰中释放出来。“摩西的岳父叶忒罗便带着摩西的妻子西坡拉”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从神来的良善。“就是摩西从前打发走的”表就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状态而言,至今仍存在的分离。“又带着她的两个儿子”表真理之良善。“一个名叫革舜,因为摩西说,我在异地作了寄居的”表教会之外的人的真理之良善的性质。“一个名叫以利以谢”表教会之内的人的真理之良善的性质。“因为我父亲的神是我的帮助”表主在教会中的怜悯和同在。“救我脱离法老的剑”表从那些侵扰之人的虚假中释放出来。“摩西的岳父叶忒罗”表神性良善。“带着摩西的儿子”表真理之良善。“和他的妻子”表与神之真理联结的良善。“来到旷野摩西这里”表在重生之前试探发生时的状态下的联结。“就是摩西在神的山安营的地方”表接近真理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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